图自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网站2022年12月17日发布消息,为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加强北京市保障工作力度,保障参保人员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用药需求,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复方氨酚甲麻口服液、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氨咖黄敏胶囊、氯芬黄敏片、氨溴特罗口服溶液6个药品临时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药品报销范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通知自2022年12月18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3月18日。
此外,北京还明确将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安巴韦单抗/罗米司韦单抗注射液、静注COVID-19人免疫球蛋白、疏风解毒颗粒等疫情防控药品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安徽:新冠感染门诊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70%
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网站消息,12月29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门诊救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明确参保人员新冠感染在统筹区域内普通门(急)诊治疗时,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诊疗方案及其他规定的医药费用,纳入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报销限额,报销比例统一为70%。
同时,取消定点机构结算级别限制。将统筹区域内已开通基本医保统筹基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临时全部纳入新冠感染门诊统筹结算范围,支持参保人员及时获得门诊救治和保障待遇。
针对新冠感染门诊费用的结算,通知指出,安徽省医保信息中心优化安徽省医保信息平台的结算系统模块,统一启用“新冠门诊(1102)”医疗类别,结算新冠感染的门诊费用。
参保人员因临时外出、探亲等新冠感染异地就诊,或在暂不具备联网结算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或因跨年结转需暂停医保结算系统(停机),或因网络故障等导致不能现场即时结算的,可持相关门诊费用票据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山东:新冠症状网上问诊纳入医保报销 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12月28日消息,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医疗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冠相关症状互联网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线下报销政策一致。
图自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网站同时,鼓励医疗机构提供24小时网上咨询服务,为儿童、孕产妇、老年人、透析患者和合并基础疾病的患者提供就医及心理咨询、用药指导服务。
通知要求,医保部门要及时结算支付“互联网+”医疗费用,加强智能审核,促进医保基金合理规范使用。
河南:将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据河南省医保局网站12月30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河南省医保局联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用于新冠病毒防治的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和青石颗粒等6种中成药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支付范围,支付期至2023年3月31日。
此前,12月9日,河南省医保局曾发文,将南阳市中医院申报的“九味清瘟饮颗粒”纳入河南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按乙类药品管理,并明确医保基金按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的范围支付。同时,本着保本微利、让利于民的原则,河南省医保局会同南阳市医保局开展议价谈判,确定医保支付限额。经过多轮议价,制剂价格由51.41元/盒降至48元/盒,降幅为6.6%,进一步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
广东:互联网首诊和抗原检测 医保给予政策支持
2022年12月,广东省医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参保人在“互联网+”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包括互联网医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首诊,并开具处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诊查费和药品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药品配送服务费用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图自广东省医保局网站按照国家医保局部署,广东省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及相应检测项目,临时性纳入广东省医保医用耗材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参保患者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另外,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费用,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参保人配偶、父母、子女均可使用参保人个人账户在定点医药机构购买抗原检测试剂。
湖北:36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29日消息,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自2022年12月29日起,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福尔可定糖浆等36种新冠病毒用药临时纳入湖北省医疗保险报销范畴,报销比例按照甲类药品执行。
此外,为保障医疗机构解热镇痛、止咳类感冒药等疫情防治用药供应,加强新冠感染治疗药品保供,满足群众所需,自12月16日起,湖北省医保局开通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绿色通道。截至目前,已先后3批开展新冠感染相关急需药品应急挂网,实行先挂网后审核,分批挂网,应挂尽挂,确保全省医疗机构有序采购供应。3批新冠感染相关药品应急挂网清单中共涉及31个药品,均为感冒、发热、咳嗽等治疗药物,包含了市民急需的解热镇痛药布洛芬、小儿清肺颗粒、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氢溴酸右美沙芬胶囊、人免疫球蛋白等。同时,对挂网药品小儿清肺颗粒进行了价格调整,由原先的94.8元/盒,降至79元/盒。
云南:41个药品已临时纳入医保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将桑菊银翘散等41个药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按甲类药品管理,医保支付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云南省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用药目录广西:15种新冠用药可刷医保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近期发布《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 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通知明确,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将外感风痧颗粒等15个药品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按医保甲类药品报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药品名单陕西:234种新冠用药临时纳入医保
据陕西省医保局网站消息,2022年12月21日,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将确诊和疑似患者使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新冠病毒感染中医药预防方案(第三版)和治疗方案(试行第四版)的通知》(陕卫中医发〔2022〕53号)中推荐的107种中成药及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组织专家遴选的对新冠病情针对性强、治疗效果较明显的两类127种药物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用药。(完)
后冬奥时代,如何促进全民健身、推动场馆利用?******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1月14日至1月18日召开。 北京市政协供图 中新网北京1月17日电 (记者 刘文曦 杜燕)正在召开北京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后冬奥时代如何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如何促进全民健身、如何推动冬奥场馆赛后的可持续利用等成为委员们关注的话题之一。 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娜。 受访者供图来自体育界别的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体育大学中国游泳运动学院副院长李娜就加强青少年户外体育活动,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提出建议。她称,要鼓励学生在课后开展集体类体育运动项目,在锻炼中交流感情,在汗水中提升毅力。尤其在北京,相关部门应围绕弘扬北京冬奥精神出台专门的行动计划,组织青少年前往冬奥场馆等地,参观、学习,交流,让学生在参观中加强沟通,在实践中领悟冬奥精神,切实推动北京冬奥精神在京华大地形成生动实践。 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委员会认为,冬奥场馆赛后可持续利用面临的主要问题有:冰雪项目的亚文化地位限制冬奥场馆赛后可持续利用;政策扶持的可持续性有待加强;受疫情持续影响,冬奥场馆赛后可持续利用进程受阻等。 针对上述问题,中国民主同盟北京市委员会从政府政策制定、引导市场和社会支持、冬季项目文化提升、冬奥场馆综合效益协调发挥和注重科技赋能五个方面提出应对策略。其中在注重科技赋能助力场馆赛后可持续利用方面,建议保障科技成果的可持续利用;拓展科技成果的可持续利用;加强虚拟冬奥场馆建设,开展大众虚拟体育竞赛,虚拟参观旅游、虚拟健身等活动;加强“陆转雪”“陆转冰”技术应用。 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从服务城市旅游业和服务“全民健身”的层面就推动冬奥场馆赛后可持续利用提出建议。 国家速滑馆“冰丝带”。 北京国资公司供图北京作为举办城市,新建、临建、改建了诸多大型体育赛事场馆,“冰丝带”国家速度滑冰馆、国家高山跳台滑雪中心等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现代场馆建筑,具有极高的旅游观光等价值。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认为,2022年成功完成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事后,将冬奥会场馆用于城市旅游业是一个方向。 中国民主建国会北京市委员会指出,从“全民健身”的层面看,可营造有利于滑雪产业良性发展的社会氛围。例如将北京冬奥与群众性滑雪运动的宣传有机结合,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滑雪运动中,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入到滑雪产业,也将有利于冬奥会场馆的赛后利用。 据《中国冰雪旅游发展报告(2020)》测算,预计到“十四五”规划末期的2025年,中国冰雪旅游人数将超过5亿人次,冰雪旅游收入超过1.1万亿元人民币。 国家跳台滑雪中心“雪如意”。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围绕如何助力冰雪产业更好发展,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北京市委员会建议,加快推进冰雪运动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冰雪运动标准体系;加强政策资金等支持,修建冰雪运动场馆及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满足群众需求;拓展冰雪竞赛表演市场,推进冰雪赛事活动市场化运作提升商业化优势;构建大冰雪产业格局,将冰雪与文旅、电商、健身休闲等领域深入融合;进一步促进教体融合,健全完善冰雪运动职业体系和冰雪人才培养体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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